11月12日,公司在水务大厦16楼会议室组织开展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复审考核,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重点生产部门负责人、委托经营生产单位负责人及安全员等共计31人参加了培训考核。
按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要求,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合格,具备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公司每年组织由应急管理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相关人员实施培训考核。通过安全管理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素质,更好地为生产安全服务。
(安委会办公室 王静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