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建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表彰全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被授予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近年来,济宁中山公用水务有限公司按照《山东省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紧紧围绕出水水质达标排放标准,认真做好设备维护及保养,加强生产运行管理,严格执行标准及规范操作,注重人员培训及技术引进,积极推进治污减排,取得了显著成效,出水水质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公司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细化管理,强化运营,为全面提高我市污水处理水平,持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作出积极贡献。
(行政管理部 赵琳硕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