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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荣获济宁市“4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称号

 近日,公司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市工商业联合会共同组织开展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综合评定工作中,被授予“4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称号。

公司一直秉承“以人为本”的文化理念,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劳动法律、法规,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切实保障员工各项权益,特别在健全制度管理体系、加强民主管理、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营造良好企业文化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被评为“4A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也说明了企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员工利益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示范作用。

下一步,公司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坚持企业与职工利益“双维护”的原则,推进企业依法经营、民主管理,职工爱岗敬业、遵章守纪,共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人力资源部 赵岩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