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监察人员查处违章用水行为,提高部门全员的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1月17日,水务监察部特邀济宁市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组织开展水务执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活动,济中水务相关人员参会。
本次培训重点突出实用性,市城管政策法规科科长谢腾从《行政处罚法》的修订及执法办案程序、执法文书制作,以及行政处罚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详细的讲解;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法规科科长夏爱军同志就行政诉讼应诉暨城管实务应用方面进行了生动讲解,并结合水务工作实际,对做好水务监察和执法工作提出了4点建议:一是提高政治觉悟,加强政治学习,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多关注社会发展需要的实事信息,不断增强政治敏感度;二是强化整体素质,提升自身形象,着装规范,整洁统一,杜绝制服混穿、乱穿,不做“杂牌军”;三是提高依法执法技能,在参考典型案例、通常做法的基础上,多请示、多汇报,总结经验,突破创新;四是学会换位思考,将自己作为违章用水相对人,站在用户的角度,做到文明执法,和谐执法,以人为本,热情管理。
会议要求,全体监察人员要按照执法标准,进一步树立监察形象,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严格执法,必须执法程序正确,运用法律条款得当,大幅度提升违章用水事件处理质量;二是在日常管理、执法过程中,要深入群众,认真、细致地做好、做扎实对内稽查、对外监察工作;三是加强宣传力度,主动与宣传部门、媒体联系、交流、沟通。主动争取媒体支持,正确面对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水务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维护城市公共供水秩序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