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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日”活动

     在全国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616日,公司在污水分公司多功能厅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日”活动。公司高管,制水分公司、污水分公司、水质检测中心、水务监察部、客服中心、管网运营部、工程管理部、二供办、技术管理部负责人,公司专职安全员及部分外部合作单位负责人参加活动。

    活动由总经理助理史衍军主持,与会人员集体观看了安全生产月教育片,开展了回顾一次事故经过,谈一次事故感受、举行一次集体宣誓、开展一次事故演练“四个一活动”。活动对有关安全事故进行了深刻回顾、总结和反思,使在场人员对安全生产有了进一步的深刻认识。总经理郑斌带领参会员工举行集体宣誓,“我是济宁中山公用水务的一名员工,安全生产是我们神圣的职责……”一句句发自肺腑、铿锵有力的声音回荡在办公楼内,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将活动推向高潮。会议最后,郑总作出重要讲话,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强化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安排。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等工作紧密结合,深入一线和施工现场,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二是牢记教训,强化忧患和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及时消除隐患,坚持强基固本,减少危险源,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活动实效。不能忘记安全责任事故血的教训,要真正认识到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严厉性,认识到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否决一切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同事生命负责、对自己职业负责、对家庭幸福负责、对企业形象负责的态度,抓好安全生产,确保生产安全。四是通力合作,各司其责,严防事故。各单位、部门要恪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准则,做好分工协作。一线生产单位、部门要重点抓好“人、机、物、环”四种隐患的排查,打击不安全行为。职能部门同样要结合各自的职能特点把业务安全放在第一位置,完善规范的长效监督机制,动态地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活动最后,全体参会人员至污水分公司储泥区进行一次消防演练。由北湖消防大队张教员指导讲解,参会人员分别进行了实践操作。

                                                   (安委会办公室  孟凯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