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表彰2013年度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和“绿化先进单位(小区)”的通报》,污水分公司被评为市级“花园式单位”。
污水分公司占地300余亩,其中绿化面积占43℅,厂内栽植了各种禾木、灌木、地被植物达50多个品种,整个厂区已经形成四季常青、三季有花、两季有果的优美厂景。近年来,公司高度重视生产厂区环境规划和生态绿化建设,不仅聘请专业机构进行了总体规划,还聘请了专业绿化养护人员进行定期养护,污水分公司也针对各种绿植的不同特性,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绿化、美化管理办法,有效地保证了各种绿植绿化美化效果。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绿化标准,加大投入力度,营造一个更加美好的“花园式单位”。
(污水分公司 唐志香供稿)